什麼是金融服務管理局批准條件
這是法定的最低標準,需要獲得和保持金融服務管理局批准。 本質上,公司將無法繼續進行受規管活動作為保險中介,除非: 1。 它的密切聯繫(如任何母公司或附屬公司或同系組的成員)不阻止或妨礙金融廳監督。 2。 它有足夠的資金和非金融資源和足夠的手段管理他們。 3。 它適合,例如有'適當'的人員。 有關事宜,包括完整,有能力和謹慎的管理和行使應有的技能,謹慎和勤奮,見'核定人數下方。 還有其他的門檻條件的保險公司。 該公司將無法繼續進行受規管活動實施公佈或進行保險合同在英國,除非它符合起碼的條件1-3以上,並且: 4。 它是一個法人團體(不包括有限責任合夥),註冊友好型社會,或勞合社的成員的。 5。 它位於和有業務在英國(例如,有一個總部或註冊辦事處在這裡),並在案件機動車責任保險,有一個聲稱代表所有其他國家,歐洲經濟區(EEA)。 條件1和2需要進一步的解釋。 其主要目的是closelinks第(1)是給金融廳概述了所有權和控制權申請人和這些組織,它擁有或控制。 近聯繫圖可能會非常複雜,一個百分之二十的參與足以使一個組織母公司或子公司。 密切聯繫的公司,受法律法規的歐洲經濟區以外的國家可能會妨礙有效的監管由FSA。 目前公司已授權有關的義務,通知消防安全大使的變化密切聯繫。 第二個閾值條件的影響,需要在金融廳,形成鑑於現有資源,並考慮公司的影響(正面或負面)的位置在一個小組。 Afirm的資源必須有足夠的活動中承擔。 日本金融廳可能會考慮到一個事實,即授權的實體是一個論壇成員。 文章提交馬克亞當Fitzperi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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